名称:河北兆惠恒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21年02月23日
营业期限:2021年02月2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检测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咨询服务;工程材料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9月19日,我局接到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安分局《188博金宝体育_188篮球比分-【唯一授权牌照】@移交河北兆惠恒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问题线索函》称2024年8月14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大练兵”执法人员现场抽查河北兆惠恒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号为ZHHM自行监测【2024】0809号监测报告,发现问题:1、采样使用的聚乙烯瓶对废水采样,采样瓶材质与标准要求材质不一致。2、水样采样人实际为***、***,报告原始记录显示采样人为**、**。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30日,对该公司上述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涉嫌构成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行为。2024年 10月 10日,经本局机关负责人批准,此案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受唐山市凤达禽业有限公司委托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噪声、废水进行监测,当事人于2024年06月11日派遣该公司采样和测试人员***、***、**和**4人对上述检测项目进行采样和测试,并于2024年7月12日出具了《监测报告》,报告编号为ZHHM自行监测【2024】0809号。2024年8月14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大练兵”执法人员现场抽查河北兆惠恒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号为ZHHM自行监测【2024】0809号监测报告,发现问题:1、采样使用的聚乙烯瓶对废水采样,采样瓶材质与标准要求材质不一致。2、水样采样人实际为***、***,报告原始记录显示采样人为**、**。经调查,2024年06月11日,废水采样人员***和***在采集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3个样品采样时,五日生化需氧量分析方法名称及标准号为《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HJ505-2009中6.1采集与保存 采集的样品应充满并密封于棕色玻璃瓶中,另外,《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1-2019中附表A1常用污水监测项目的采样和保存技术,序号4;项目 五日生化需氧量;采集容器:一是溶解氧瓶,二是聚乙烯材质塑料瓶-20℃冷冻,当事人采样时用的是聚乙烯塑料瓶然后分装到玻璃瓶;动植物油分析方法及标准号《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经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8中6.3采样瓶:500ml广口玻璃瓶,当事人采样时用的是聚乙烯塑料瓶然后装到500ml广口玻璃瓶里;粪大肠菌群分析方法及标准号为《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HJ347.2-2018中7.1 采样瓶:500ml带螺旋帽或磨口塞的广口玻璃瓶,当事人采样时用的是聚乙烯塑料瓶然后装到500ml玻璃瓶里。依据《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1-2019中“6.1.1.2 采样器材的材质应具有较好的化学稳定性,在样品采集、样品贮存期内不会与水样发生物理化学反应,从而引起水样组分浓度的变化。”的规定,当事人在样品采集时未按标准、规范的规定,存在样品性状异常改变情形。水样采样人实际为***、***,《废水采样原始记录表》内容是***现场填写的,但***、***未现场在采样人和复核人处签字,因**、**一同去现场进行废气采集,回来后**、**在《废水采样原始记录表》采样人和复核人处误签,《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1-2019中9.1.2记录要求9.1.2.1 污水现场监测采样、样品保存、样品交接、样品处理和实验室分析的原始记录应在记录表格上,按规定格式对各栏目认真填写 9.1.2.6 原始记录须有监测人员、校核人员签名,分析原始记录须有分析人员、校核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名,并随监测结果同时报出。当事人上述行为造成结果存在错误和结果无法复核。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4年9月19日,我局接到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安分局《188博金宝体育_188篮球比分-【唯一授权牌照】@移交河北兆惠恒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问题线索函》,证明了2024年8月14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大练兵”执法人员现场抽查河北兆惠恒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号为ZHHM自行监测【2024】0809号监测报告,发现问题:1、采样使用的聚乙烯瓶对废水采样,采样瓶材质与标准要求材质不一致。2、水样采样人实际为***、***,报告原始记录显示采样人为**、**的事实。
2、2024年9月30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工作场所现场检查时填写的现场笔录、现场拍摄的照片,证明了当事人对线索函中的询问笔录无异议和当事人现场提供了该公司相关资质和涉案检验报告原始记录复印件的事实。
3、2024年10月11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制作的询问笔录,证明了当事人的样品采集不符合标准的规定和**、**在《废水采样原始记录表》采样人和复核人处误签的事实。
4、2024年9月30日,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了当事人的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者为自然人身份信息的事实。
5、2024年9月30日,当事人提供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证明了当事人具有检验监测资质的事实。
6、2024年9月30日,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了受委托事项及其受委托人的身份信息的事实。
以上证据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证实了当事人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事实,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024年11月27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188博金宝体育_188篮球比分-【唯一授权牌照】@监认证处告(2024)14-3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了对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以及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和未要求举行听证。
本局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检验检测机构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报告的活动,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样品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数据传输与保存等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三项“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的,属于不实检验检测报告:(一)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等情形的;(三)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的;”的规定,构成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第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法规对撤销、吊销、取消检验检测资质或者证书等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的规定,责令当事人二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处罚如下:
罚款 300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河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单”将罚没款交到188博金宝体育_188篮球比分-【唯一授权牌照】@财政局账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188博金宝体育_188篮球比分-【唯一授权牌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188博金宝体育_188篮球比分-【唯一授权牌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188博金宝体育_188篮球比分-【唯一授权牌照】@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编辑人:李满力
审核人: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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